城乡居民医保错过集中征缴期有何影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城乡居民医保在集中征缴期未参保,请问后来补缴在享受待遇方面有何影响?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我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未变,是按照省局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的,但未在集中征缴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8日)参保将会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特殊疾病病种每次门诊携药量有何规定?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特殊疾病病种每次门诊携药量有何规定?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依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有关政策的通知》(唐医保字【2020】51号)规定,“除器官移植术后、冠心病(支架、搭桥)每次门诊携药量为1个月外,其他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每次门诊携药量可为1至3个月,具体携药量根据接诊医师指导结合患者实际情况确定”。
在药店购药如何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路北区药店都标明可用医保,但是只能花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请问如何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参保人员在双通道管理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期间按照文件规定的处方,外购药品申请流程和材料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享受与双通道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门诊统筹待遇,实时报销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门诊共济能绑定省外亲属吗?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本人是本市医保,孩子户口在河北省外,请问我的医保个人账户门诊共济能绑定孩子吗?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依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个人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3】20号)规定,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与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家庭成员使用共济医药费用。由于您孩子系外省参保人,故无法进行个人账户门诊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