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请问唐山是从哪年开始缴纳医保的?我是1997年9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2004年下岗,该如何认定和计算“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唐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答复如下:反映人您好,根据市本级参保地的不同,唐山医保分别是从2000年、2001年开始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地实施职工医保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或者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