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的婆婆是癌症患者,已办理慢病医保,可享受靶向药报销福利。3 月 18 日,婆婆先在中医院就诊,使用慢病门诊医保开了一周的中草药。之后,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开具电子处方后,前往德信行药房购买靶向药,却被拒绝使用慢病医保报销,理由是医保政策规定一个自然月内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享受慢病医保,这是新规定吗?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按照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就医管理的通知》唐医保办[2024年]21号文件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每个病种在一个自然月内及一个带药周期内选择一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