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孕妇去路北妇幼保健院建档,被告知为了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前录入孕妇相关信息。请问,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不是等孩子出生以后由医院办理吗?
路北区答复如下: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路北妇幼保健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5年3月27日,路北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告知反映人,关于反映人咨询的孕妇建档信息录入相关问题,我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唐卫健办妇幼函(2024)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按照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止出生证明签发过程中违法行为,根据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在唐卫健办妇幼函【2024】9号文内明确要求,要加强关键环节人脸识别,建档机构要配备信息录入一体机,确保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信息自动生成,在建档、产检、入院、分娩、办理出生证明等“五个”关键环节落实人脸识别,确保人证一致,签发信息真实,从源头遏制出生证明虚假信息。因此需要录入孕妇相关信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