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请问在唐山市路北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除身份证外,是否还需提供户口簿?另外,若为离异后再婚,是否必须携带离婚证作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反映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于2025年5月27日回复:已告知求助人自今年5月10日起,办理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一直未婚的当事人只需持身份证和合影照片即可;再婚当事人需携带离婚登记手续(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求助人已对现行政策知晓,并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感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