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 “问政唐山” 平台咨询的问题:
家人患冠心病去年10月下了一个支架,11月份又下了一个支架,请问第一年职工医保报销是按哪个支架的安装时间?第二年开始报销额度是多少?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依据《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唐医保字〔2021〕39号)规定,冠心病(支架,搭桥)调整为单独限额病种,报销比例职工医保80%,冠心病(支架,搭桥)按月进行病种限额,职工医保限额标准2年内(含2年)每人每月450元,2年以上每人每月300元,职工医保限额标准2年内(含2年)每人每年5400元,2年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2年是指下支架的当年和次年,报销按照自然年算,所以您反映的10月份和11月份两次支架在报销时间上没有区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