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您好,我今年43岁,所在单位在路南区,单位给缴纳养老保险,没有给缴医疗保险,自己按照灵活就业者身份缴纳医疗保险,目前需要交7000多元,负担太重,请问,以灵活就业者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其他方面的补贴吗?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路南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按照唐财规【2019】1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