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城镇职工医保现在缴费年限是多少年?我今年43岁,已经缴纳一年职工医疗保险了,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够可以补缴吗?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23〕1号)第三十条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我市最低实际缴纳职工医保满10年的,申请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方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第三十一条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和在我市最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职工医保费后,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