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 “问政唐山” 平台咨询的问题:
关于新生儿落户事宜,若父母双方民族不同,是否可以仅由父母其中一方到现场办理?期盼相关部门给予明确回复。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户口项目登记及变更更正-第三节民族-第七十四条规定: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河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申请表》予以确认并登记。 根据此条规定,出生登记时,如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须父母到场共同签署《河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申请表》。


网友通过 “问政唐山” 平台咨询的问题:
关于新生儿落户事宜,若父母双方民族不同,是否可以仅由父母其中一方到现场办理?期盼相关部门给予明确回复。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户口项目登记及变更更正-第三节民族-第七十四条规定: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河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申请表》予以确认并登记。 根据此条规定,出生登记时,如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须父母到场共同签署《河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