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购买的商品房办理了贷款,需要做抵押权预告登记,去哪个部门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经核实,在贷款购买的期房交易中,由于房屋尚未建成,银行无法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为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可到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登记要件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3.抵押申报表(或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6.委托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更多业务问题可拨打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315-2857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