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家属患肾癌,在唐山工人医院确诊,目前在北京 301 医院手术。听说这种情况可以办理一下门诊慢特病。肾癌病种如何办理?办完后看病能报销多少?是不是需要出院以后才能办理?是在北京医院办还是在唐山医院办?后期慢病门诊检查挂这个门诊慢特病的号的话,北京的医院和唐山的医院都能使用吗?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根据唐医保字〔2021〕56号《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病种申报及认定流程中明确规定由申报人在线上登录国家统一医保平台公共服务管理子系统自主申报病种,或者通过线下由申报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历资料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申请后由医师对上传的资料进行相应慢病认定。您咨询办理门诊慢特病问题,出院后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申请,慢特病申请成功后北京唐山医院都可以使用。您家属为职工医保,支付比例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