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3 15:21:1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问政唐山丨妻子生孩子能用我的职工生育保险吗?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媳妇生孩子可以用我的职工生育保险吗?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23]1号)中“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我市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按照城乡居民保险规定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规定,反映人家属已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编辑: 钱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