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家里老人在开平区泰居养老公寓养老,泰居养老公寓不提供养老服务合同,请泰居养老公寓提供养老服务合同 。开平区民政局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表示,已协调养老机构将养老服务合同提供给反映人。针对问政回复情况,“问政唐山”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2月4日,记者对问政人进行了采访。问政人介绍,他的姥姥今年83岁,于2023年与开平区泰居养老公寓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后,住进该养老院。去年10月底,老人在养老院摔伤,问政人要求养老院提供当年入住时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养老院拒不提供。于是问政人向相关部门和“问政唐山”平台投诉,投诉后,经开平区民政局出面协调,问政人拿到了服务合同。问政人还就他姥姥在养老院摔伤相关情况和细节进行了说明,并对养老院不承担责任的态度表示不满。
随后,记者通过问政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泰居养老公寓相关工作人员。据该工作人员介绍,问政人的姥姥的确在养老院摔伤,但老人摔伤相关情况和细节与问政人的说法不同。养老院也不是不承担责任,而是要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现与问政人的要求无法达成一致,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外,接到开平区民政局通知,养老院及时把服务合同复印件给了问政人。
与养老院通话后,记者再次联系问政人核实情况,问政人说,他姥姥因胯骨骨折,住院治疗已花费好几万元,目前仍下不了床,因年纪较大,以后是否能下床很难说。因为精力有限,他们不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希望与养老院协商解决,并希望其拿出真正负责任的态度,因为老人在养老院养老,养老院有保证老人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记者 范圣英
【新闻回放】
【问政内容】家里老人在开平区泰居养老公寓养老,泰居养老公寓不提供养老服务合同。请泰居养老公寓提供养老服务合同。
【问政回复】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如下:已协调养老机构将养老服务合同提供给反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