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4 16:52:3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问政唐山丨已买房尚未交房期间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2024年至今一直在路北区租房,2026年3月购置的房产,预计今年12月交房,这租房期间可以按照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吗?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根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租赁市场住房提取条件要求需职工及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经了解,您已购买房产并已办理直付首付业务,不符合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您可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成功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期间,携带相关贷款资料就近到我市任一网点(贷款中心除外)窗口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或登录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业务。


编辑: 钱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