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唐山+” 客户端网友通过 “问政唐山” 平台反映,其妻子购买了东方爱堡国际移动月子会所乐亭店活动价为398元6次的产后修复项目,做了一次后感觉效果不明显,且因其他原因受伤,与商家协商想将剩余次数退款,未果。相关部门通过 “问政唐山” 平台回复表示,经调解,申诉人称做了一次没有效果要求退款。商家称申诉人已进行一次服务,拒绝退款。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调解失败,终止调解。针对问政落实情况,“问政唐山” 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追踪采访,并采访了河北唐正律师事务所贺明律师。
4月28日,记者采访问政人得知,其妻子于2025年10月左右购买了东方爱堡国际移动月子会所乐亭店活动价为398元6次的产后修复项目,做了一次项目后,其妻子感觉效果不明显,加之因其他原因受伤,于春节前后与商家协商退还剩余项目次数费用,至今未果。“我们当时是将钱通过微信支付给东方爱堡的产康师,并在东方爱堡的场地做的项目,其活动宣传页上标有‘一次解决长短腿、高低肩、腰酸腰痛,当场骨盆收缩3至5厘米。郑重承诺:无效当场退款’等字样。我们以效果不明显为由申请退款,却遭到拒绝。” 问政人表示,其认为此次购买的预付费项目,商家活动并未标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消费者要求退还剩余项目费用,商家拒不退款的做法并不合理。随后记者致电问政人妻子了解详细情况。“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这次活动,便微信咨询后,直接将费用通过微信转给了该店产康师。后来,因感觉项目效果不明显,又因自身其他原因受伤,想要退还剩余未消费项目费用,与商家多次沟通退款始终未果。” 其妻子告诉记者。
因与商家协商一直无果,问政人便通过 “问政唐山” 平台提交了问政信息。“问政之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我进行调解,但商家依旧不同意退款。” 问政人说,商家表示可不限时到店继续做项目,也可更换其他等价服务。调解无果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部门无强制执法权,建议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4月29日,记者致电联系涉事商家,工作人员表示,顾客购买的属于引流特惠卡,优惠力度大,无法核算单次服务价格。“这位顾客做完一次项目后,隔了一段时间才联系我们,称自身身体受伤,不敢继续后续项目。当时我就跟她说明,已经体验过一次项目,无法办理退款,但可以更换其他服务项目,也可将剩余次数转让给亲朋好友使用。”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着对顾客负责的原则,不会让顾客消费权益受损,可根据顾客身体恢复情况,在身体条件允许时再安排服务项目,也可办理剩余次数转让。“如果顾客做完项目当场就觉得没有效果,我们可按承诺当场退款。但这名顾客并非当场提出无效退款,而是时隔一段时间后,以个人身体受伤为由要求退款。” 工作人员解释道。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河北唐正律师事务所贺明律师。贺律师表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未消费次数的服务费用。商家宣传页作出效果承诺:“一次解决长短腿、高低肩、腰酸腰痛,当场骨盆收缩3至5厘米;郑重承诺:无效当场退款。”该宣传承诺属于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具备法律约束力。
项目效果不明显,符合商家 “无效退款” 的承诺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退还剩余未消费次数费用。若消费者确因身体受伤无法继续接受服务,同样有权提出退款诉求。此外,贺律师介绍,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预付消费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等排除消费者合法退款权利的格式条款,均属无效条款。
钱琨
【新闻回放】
【问政内容】我媳妇购买了东方爱堡国际移动月子会所乐亭店一款活动价398元的产后修复项目,其承诺包含 6 次项目。我们只做了一次,申请退还剩余项目费用,商家却告知无法退款。暂且不说商家宣传承诺无效退款,我们购买的是预付款项目,商家活动宣传中并未标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而且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后,商家依旧不给退款。商家宣传图片承诺一次解决长短腿、高低肩、腰酸腰痛问题,其行为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我们的诉求是退还未消费部分的项目费用。
【问政回复】相关部门通过 “问政唐山” 平台回复如下:经调解,申诉人称做了一次项目无效果,要求退款。商家以申诉人已享受一次服务为由,拒绝退款。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调解失败,终止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决定终止本次调解。针对您再次投诉,我局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商家,商家表示可不限时限随时到店消费,也可调换其他服务项目,但坚持不予退款;经核查,商家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我局决定终止本次调解,建议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