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0 08:58:51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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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唐山丨一套兼具自有、继承份额各半的房产转让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我有一套“自有50% + 继承50%”的房子正在销售,请问交易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能否按不同份额占比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转让受赠(含继承)取得的不动产,需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且同一套住房转让只能选择一种征收方式,不允许对不同份额分别适用不同征收方式。因此,您的房产需按规定对全部份额适用核实征收方式。

编辑: 赵春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