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本人是唐山市滦州市东安各庄镇小营村村民。我的女儿今年22岁,是二级智力残疾。她没有结婚,没有儿女,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我女儿现在属于成年人,我和妻子都对她没有抚养义务了,而且我们也都是农民,年纪越来越大,还有另外一个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生活压力非常大。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这种情况到底是不是符合低保条件。如果符合,请督促滦州市民政部门为我们办理。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经与东安各庄镇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目前,已完成入户核查,待符合审批后,次月享受低保待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