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本人家属为遵化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办理恶性肿瘤门诊慢特病备案,了解到依据唐山市医保办〔2024〕21号文件规定:同一自然月内,一个慢特病病种仅可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药品的报销购药。 请问,肿瘤靶向治疗期间,常规复查检验项目是否受“一月仅限一家医院”的限制?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收到您咨询的问题后,遵化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文件《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就医管理的通知》,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每个病种在一个自然月内及一个带药周期内选择一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如遇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短缺,无法满足用药需求时,可凭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开具的医保电子处方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门诊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