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1 17:35:49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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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唐山”记者追踪丨国任保险错将保单投至报废车辆,车主用车脱保10个月 问政后问题妥善解决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反映:2025年6月,其将旧车A车办理报废,随后购入二手大众B车,并沿用原有A车号牌。2025年10月1日,他为B车投保车险,因国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未核对车架号,保单被错投至已报废的A车,致使B车脱保上路长达10个月。发现问题后,其多次与国任保险公司协商,但保险公司前后答复口径不一,仅同意退还部分剩余保费,并未就10个月脱保带来的风险给予补偿与合理解释。遂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并针对脱保造成的风险后果予以赔偿。8月10日,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表示,经国任保险公司核查,2025年10月当事人办理车辆续保时,业务员只核对车牌号,未核对车架号,错将保险投至已报废车辆,导致实际在用车辆脱保。问题暴露后,保险公司虽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但因内部协调问题,迟迟未能敲定处置方案。保险公司就此向当事人致歉,经后续协调,双方已达成赔偿方案。平台虽已给出处置答复,但赔偿问题是否真正落实到位?“问政唐山”记者就此开展追踪采访。

8月18日,记者采访了问政人。据他回忆,2025年6月,为申领以旧换新购车补贴,他将名下A车办理报废手续,之后购置一台二手大众B车,沿用原号牌。2025年10月1日,他在国任保险公司为B车办理车险投保,办理业务时提交的均为B车的相关资料。直至今年7月偶然核对保单信息时,他才发现,保险公司业务员只核对了车牌,没有核验车架号,车险竟录到早已报废的A车名下。

“从投保到问题被发现,整整10个月,我日常使用的B车一直处于脱保状态,回想这期间驾车往返于工作单位与家庭之间,心里十分后怕,每次上路都承担着未知风险。” 问政人坦言,万幸这期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道路交通风险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能以没有发生事故为由,忽略保险公司的工作过错。发现保单录入错误后,他主动和国任保险公司沟通,而保险公司先后给出两套处理方案,最初仅同意退还误投保费中剩余3个月的费用,对于10个月脱保潜藏的风险,既没有补偿方案,也未给予合理解释。

“已经报废的车辆名下竟还能被录入车险保单,我当时对保险公司这套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产生疑问。” 问政人说。为此,他提出全额退还保费、针对脱保风险予以赔偿的诉求,同时明确保留后续追责的权利。在多次私下协商无果后,他通过“问政唐山”平台提交信息,希望借助政务监督推动矛盾化解。

问政平台受理并转办后,国任保险公司重新开展内部核查,确认系业务员核验环节出现疏漏,并向问政人致歉。经过多轮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方案。“目前约定的赔偿已经全部落实,相关款项我已经收到。” 问政人对此次处置结果表示认可。他同时希望,国任保险公司能够真正吸取本次教训,在投保环节落实车牌、车架号双重核验,堵住业务漏洞,避免其他车主遭遇同类问题。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致电国任保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确认该起消费纠纷已处理完毕,双方达成的赔偿约定已全部履行完毕。工作人员表示,本次问题直接原因在于一线业务员工作疏漏,办理车险业务只核验车牌,忽略车架号比对,才出现将报废车辆错录保单的异常情况。目前公司已对涉事业务员开展警示教育,后续会完善投保审核制度,将车牌、车架号双重核验设置为车险业务刚性要求,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堵住流程漏洞,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保单录错、车辆无故脱保这类消费隐患,记者咨询了河北丹丹律师事务所孙林律师。孙林律师提醒广大车主,办理机动车投保时,除确认车牌信息外,务必仔细核对保单记载的车架号,确保被保险车辆和实际行驶车辆完全匹配;投保完成后妥善留存缴费记录、保单凭证。一旦发现保单信息录入错误,要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提出更正要求;若协商不能解决纠纷,可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或是通过政务问政平台反映情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苏辛

【新闻回放】

【问政内容】本人于2025年6月因购买新车将本人原驾驶车辆(A车)进行报废。后因个人需求购买大众牌二手汽车一辆(B车),牌照延续使用原车牌照,2025年10月1日为后购入车辆购买保险,因国任保险公司失误,将该年度车险投保至A车,但A车已于2025年进行报废处理,B车行驶10个月均处于脱险状态,在本人发现保险公司失误后,公司前后两次协商口径不一,仅主张退还未使用的3个月保险费用,对于因保险公司失误造成的 B车10个月脱保行驶未作出任何补偿和解释。本人认为,B车行驶10个月期间均承担风险,未出现事故得益于驾驶人谨慎驾驶,并不能抵消保险公司的工作过失,更不能作为保险公司不补偿的依据。现本人诉求如下:1.保险公司退还原拟投保至B车保险费用,因B车并未享受保险。2.保险公司对于因其失误造成的本人车辆脱保行驶10个月进行赔偿。3.本人保留对于因保险公司失误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后续因脱保造成的影响的追责权利。

【问政回复】相关部门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回复如下:经保险公司核实,2025年10月当事人办理车辆续保时,业务员只核对车牌号,未核对车架号,错将保险投至已报废车辆,导致实际在用车辆脱保。问题暴露后,保险公司虽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但因内部协调问题,迟迟未能敲定处置方案。保险公司就此向当事人致歉,经后续协调,双方已达成赔偿方案。保险公司表示,将以此为戒,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内部流程,防范同类失误重演。

编辑: 武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