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开平区农村五保户如何申请认定?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开平区民政局救助科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河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认证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第六条: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前款所称财产指申请人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各类收入和各类财产的界定参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的相关规定。第七条: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入申请人家庭收入。第九条: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